深市質〔2018〕554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動打造“深圳標準”戰略的實施,大力推廣深圳標準認證,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開展深圳標準認證工作,根據《深圳標準認證實施規則項目資助資金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我委擬對制定深圳標準認證實施規則的單位給予一定的資助,現將2018年度深圳標準認證實施規則項目資助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請資助資金資助,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組織屬于在本市依法設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二)申請組織近兩年無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相關執法部門處罰的記錄;
(三)申請組織具有專門的深圳標準認證實施規則管理機構和專職工作人員,已建立較為健全的認證實施規則編制管理制度;
(四)已完成深圳標準認證目錄內產品或服務認證實施規則制定項目,且該規則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已在深圳標準認證活動中使用;
(五)申請項目未獲得過市財政其他資金資助;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8日。
三、申報材料
申請資助的組織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深圳標準認證實施規則項目資助資金申請表;
(二)申請組織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如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各一份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三)深圳標準認證實施規則文本(紙質件、電子檔各一份);
(四)深圳標準認證實施規則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及在深圳標準認證活動中使用的證明材料;
(五)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處罰記錄及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四、申報方法
本資金資助申報采用現場申報方式,請申報單位請將相關申報材料提交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10號工商物價大廈801室。咨詢電話:0755-83070483。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標準認證實施規則項目資助資金申請表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8年11月7日